根据《广西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西大教〔2019〕19号)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9月29日至10月5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交至学院301室本科办公室。
附件:2023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未能毕业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2023年9月28日
2023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未能毕业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
序号 |
学号 |
姓 名 |
学院 |
专 业 |
1 |
1523120108 |
王牧之 |
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
金融学 |
2 |
1523120149 |
何积杰 |
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
金融学 |
3 |
1523130183 |
阿诺德 |
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