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坐落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广西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广西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大学,是广西唯一的国家“211工程”建设学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历史悠久,其源流可追溯到1937年成立的广西大学经济学系,中共“一大”代表、著名思想家李达先生担任首任系主任。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学科是广西高校文科中唯一被纳入教育部“部区合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计划的学科,同时被纳入广西一流学科“A类项目”建设计划。学院拥有广西唯一的经济类博士点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学院现有本科、研究生学生近1700人,2万多名校友遍布全国和东南亚,成为多领域或部门的领军人物。
一、招生专业
专业类型 |
学习方式 |
专业代码、名称 |
专业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020200 应用经济学 |
边疆经济学 |
11 |
东盟区域与国别经济 |
15 |
区域经济学 |
6 |
金融学 |
17 |
产业经济学 |
6 |
国际贸易学 |
7 |
数量经济学 |
8 |
专业型硕士 |
全日制 |
025100 金融 |
不区分方向 |
48 |
专业型硕士 |
全日制 |
025400 国际商务 |
不区分方向 |
30 |
专业型硕士 |
全日制 |
025500 保险 |
不区分方向 |
18 |
专业型硕士 |
非全日制 |
025100 金融 |
不区分方向 |
55 |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师资队伍
我院学科导师实力雄厚,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现有独立招生资格的导师6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5人,正高级职称36人,副高级职称20人,中级职称12人,还有来自企事业单位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的校外合作导师82人。
三、报考条件和报考流程
具体规定参照《广西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广西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c.gxu.edu.cn/info/1021/2594.htm)。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报考点和我校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备注:预报名不能代替实际报名,预报名成功后仍需正常网上报名)。
四、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一志愿报考考生如达到我校复试线,则第一批组织复试,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优先录取。
五、学费和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2.各学科专业按年缴纳学费,缴纳次数为学制年数。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生•学年)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全日制) |
8000 |
025100 |
金融(全日制) |
14950 |
025400 |
国际商务(全日制) |
13000 |
025500 |
保险(全日制) |
13000 |
025100 |
金融(非全日制) |
26000 |
注: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4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3.025400国际商务硕士专业与东南亚知名大学开展研学项目。国外研学费用由学生另外支付,不包含在学校收取的学费中。
4.研究生同一学历层次、同一学位类别,培养要求与质量标准一致。非全日制研究生除学习方式不同外,其他培养要求与全日制一致。
六、奖励与资助
学校构建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励范围等详尽事宜参见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文件。
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的奖励或资助项目包括: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和等级可参考: 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实际按评审当年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文件执行。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机会,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4. 研究生可通过承担导师助研,或承担本科课程助教等方式获得助研和助教酬劳。
5. 其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七、学位授予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必修培养环节审核,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八、其他
1.如遇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则以国家及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2.考生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复试)、录取等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经济学院网页,学校和学院会将各类有关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公布。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广西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九、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2室)。
电话:0771-3231052 黄老师、王老师、张老师
网址:https://sef.gxu.edu.cn/
欢迎报考广西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硕士研究生!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