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除本补充说明涉及的内容外,其余要求等均参照《广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一、调剂专业及需求
我院有部分专业尚有招生计划指标,可面向社会考生接受调剂,具体专业及调剂需求见下表1及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公布的《广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求公告》。
表1 经济学院各专业调剂需求表
专业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习方式 |
调剂 需求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边疆经济学) |
全日制 |
较多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少量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
全日制 |
少量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
全日制 |
少量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东盟区域与国别经济) |
全日制 |
少量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 |
全日制 |
较多 |
学术型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 |
全日制 |
少量 |
专业型 |
025400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多 |
专业型 |
025500 |
保险 |
全日制 |
少量 |
专业型 |
025100 |
金融 |
非全日制 |
大量 |
专业型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无 |
说明: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在150%-200%。“调剂需求”人数多于拟录取调剂生人数。“调剂需求”栏中,“调剂需求”栏中的“少量”指调剂名额≦10;“较多”指10<调剂名额<25;“多”指25≦调剂名额<50;“大量”指调剂名额≧50。数据供参考。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计划指标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成绩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 类考生)”以上,并符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公布的考生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要求。调剂分数线要求见下表2。
表2 经济学院各专业调剂分数线
专业代码、名称 |
调剂分数线 |
020200应用经济学(全日制) 025400国际商务(全日制) 025500保险(全日制) |
总分323;单科40分(满分100)、60分(满分>100) |
025100金融(非全日制) |
总分313;单科37分(满分100)、56分(满分>100) |
2. 须符合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我院考英语(一)科目的专业仅接收有英语(一)科目考生的调剂申请;考英语(二)科目的专业可接收有英语(一)或英语(二)科目考生的调剂申请;考数学(三)科目的专业可接收有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科目考生的调剂申请。
我院020200应用经济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业务课二;
025100金融、025400国际商务、025500保险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业务课二。
4. 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不接受调剂。
三、调剂申请及审核
(一)调剂申请
1.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 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相关工作实施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3. 调剂系统开通之后,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并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要求调剂考生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做出反应,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4. 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 招生学院在全国研招网调剂系统选择调剂考生。学院要审核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发现考生学籍学历有错误提示的,报告研究生院。若考生被列入复试名单,将提醒考生在复试前出具相关校验报告方可参加复试。
(二)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核要求
复试前,调剂考生应向招生学院提交满足考生复试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与一志愿考生要求相同。详见《广西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https://sef.gxu.edu.cn/info/10839/90228.htm)。
四、调剂复试时间和复试缴费
(一)调剂复试时间
我院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在 2025 年4月12日至14日期间进行(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通知考生)。
(二)复试缴费
考生应在复试前缴纳研究生复试费180元/人(桂价费函〔2011〕572号)。同等学力考生另需缴纳两门加试科目费用,100元/人。具体缴费办法详见广西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五、复试考核方式、内容、形式
调剂考生的复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形式等,均与一志愿考生要求一致。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标准分和复试成绩标准分相加得出。
(一)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标准分
初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初试统考分(统考科目满分350分)/3.5
(二)复试成绩标准分
复试成绩标准分(满分100分)=专业考核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基础能力考核50分+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考核3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成绩标准分×50%
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拟录取规则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成绩为录取成绩。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
3.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公示与候补补录
1. 完成复试后,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等)。
2.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全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 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4. 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招网系统进行确认。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招生复试有关文件和《广西大学经济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部门: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经济学院副楼B203室
电话:0771-3231052
邮箱:caifcyjs@g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