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吸引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广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广西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专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各环节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创新水平、科研潜力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的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
招生专业:020200应用经济学专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签署合作协议定向支持人才培养的单位除外)。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
四、招生报名条件
1.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直博)方式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条件:
从本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原则上综合成绩排名应在年级前30%。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计划的30%。申请者应具有较强专业基础和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2.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或重修记录(注:确定录取后不能再申请硕士学位及毕业,需保持学籍在籍状态);
(2)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符合报考学院的要求;
(3)申请专业必须与所攻读的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两名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外语水平较高,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2)申请者具有硕士学位,原则上取得硕士学位不超过5年、年龄不超过30周岁;如持续在相关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工作且科研业务能力特别优秀的,取得硕士学位时间及年龄可适当放宽;
(3)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如2025年5月尚未通过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或送审未通过的,取消申请资格;
(4)境外留学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两名所报考学科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者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85,或相当该英语水平的其他有关证明;
(2)已在国际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或通讯作者正式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3)硕士就读于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5.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科研成果应与经济学相关,具体要求见下表1。
表1 各类考生科研条件要求
考生类型 |
考生科研基本要求 |
硕博连读考生 |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有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科研潜质良好,有一定科研经历(包括公开发表有学术论文;或主持课题研究;或科研获奖;或撰写有高质量的研究报告或工作论文等),招生导师同意推荐申请。 |
申请-考核考生 |
一、硕士学位不超过5年、年龄不超过30周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近五年内,至少发表1篇SCI/SSCI/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或2篇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科研潜质良好,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 二、硕士毕业超过5年或年龄超过30周岁的考生,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至少发表1篇SCI/SSCI/CSSCI(不含扩展版)学术论文和1篇CSSCI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五年内发表; (2)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 (3)获得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申请者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申请者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二等奖(申请者排名前二);或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三等奖(申请者排名第一)。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 |
一、硕士学位不超过5年、年龄不超过30周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近五年内,至少发表1篇SCI/SSCI/CSSCI(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2)主持地厅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申请者排名前三)。 二、硕士毕业超过5年或年龄超过30周岁的考生,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至少发表2篇SCI/SSCI/CSSCI(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五年内发表; (2)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或主持地厅级课题至少2项; (3)获得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申请者排名前五);或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申请者排名前四);或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二等奖(申请者排名前三);或省部级及以上社科成果奖三等奖(申请者排名第二);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申请者排名前二)。 |
说明:表中所指的学术论文要求正式见刊或网络见刊,均不包含录用。学术论文署名要求申请者是第一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或通讯作者。
6.报读中国-东盟研究院的考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有政策研究经历或掌握东盟国家小语种的申请者。
五、报名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及程序详见《广西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yjsc.gxu.edu.cn/info/1021/3456.htm)。
2.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25年3月5日前按要求将以下书面材料寄(送)到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地址见文末)
(1)《广西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申请表》1份(研究生院网页-业务表格下载);
(2)《学业研修规划报告》1份(约3000字的文字稿)(本人签字版扫描件发到邮箱16288940@qq.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博导姓名-学业研修规划报告);
(3)应届硕士考生:身份证和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往届硕士考生:身份证、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本科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还需另外提交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应届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历届生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5)《广西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级专家推荐,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校内专家则加盖专家所在部门公章。(研究生院网页-业务表格下载);
(6)个人科研成果佐证材料1份;
(7)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入学体格检查相关表格并盖章。
注: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不予受理;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报名材料审核
2025年3月12日前(时间如需调整将在广西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公告),招生学院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
七、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1.学院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考核小组,完成对申请者的综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由学院研办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结合复试考生提出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以面试方式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复试总成绩100分。
(1)基本素质考核评价(20分)
重点考察内容:考生是否有正确三观;是否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是否具备独立思想见解和独立的生活能力;是否有积极乐观心态和抗挫折的心理承受力等。
(2)专业素养考核评价(50分)
专业素养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博士招生目录的两门专业科目组成,满分50分。
①科目一《中级宏观经济学与中级微观经济学》,满分25分。
②科目二《计量经济学》,满分25分。
考生根据专业科目问题,即问即答。专业科目面试重点考察:是否对专业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有准确理解;是否能用专业知识分析社会生活或生产实际的具体问题;是否能概括所学专业的知识体系;是否对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有一定了解、研究生阶段是否奠定良好的学术规范、是否取得过一定学术成果等。
专业素养分=科目一面试分+科目二面试分。
(3)发展潜力考核评价(30分)
发展潜力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包括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满分10分)、学业研修规划(满分20分)两部分,总分满分30分。
①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考核:现场即问即答。该环节重点考察学生是否具备阅读外文文献,了解学科学术研究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②学业研修规划部分考核:考官主要结合考生个人的《学业研修规划报告》采取问答方式考察。
重点考察:是否具备阅览外文文献,了解国际学科学术前沿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是否在学术发展和科研选题上有一定思考;是否对预期的研究生学业发展有明确的规划和目标;是否对学术选题或研究提出有见解的个人学术观点或研究方向等。
发展潜力分=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分+学业研修规划分。
八、录取原则
1.考核成绩70分为录取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70分的,不予录取;
2.按同一报考导师为单位进行复试成绩排序,博士生导师根据招生指标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报考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已满时,未能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导师申请调剂;多名考生同时向同一位导师调剂时,根据导师意愿择优录取。
4.可设定若干个候补名额。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该专业增加招生指标时,根据招生导师的意愿,可从候补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
5.学校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录取资格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考生应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录取。
九、其他说明
1.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核和录取。
2.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招生当年5月10日前主动告知学院及我校研招办。如果上报教育部录取数据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负责。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1)申请者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
(2)已公示录取资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录取的;
(3)报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必须确保在读研究生身份(保持学籍在籍状态),不能申请毕业及学位;一旦取得毕业及学位,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5)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承诺全脱产学习。无法按规定转入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经济学院/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东盟经济学院/经济学院/
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2024年11月5日
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经济学院203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323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