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本科2022级专业分流工作(以下称2022级专业分流),根据学校《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6号)、《关于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22级经济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长: 陆善勇 李光辉
副组长: 梁权熙 陈卉娟 陈伟宏
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主光 郭南芸 谢军 莫国莉 覃巍 彭晴 陈秀莲 王海希 李秋莹 曹莹映(兼秘书)
工作小组在学院本科教学办设立办公室。
主任:李秋莹
副主任:曹莹映
二、分流模式
分流模式采取“2+2”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2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2年分流到该大类所涵盖的相关专业进行专业学习;学院于第五学期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并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符合条件的学生于第六学期开始分流到相应专业学习。
三、分流依据和原则
学院鼓励大类内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根据自身职业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按要求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根据学校《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6号),学院组织专业分流遵循以下原则:
1. 需求导向、供需对接的原则。
2. 自主申请、遵循志愿的原则。
3.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范围
1. 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
经济学院2022级按照大类招生的经济学类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需参加此次专业分流。
2. 特殊情况说明:
(1) 2022级中国—东盟金融经济创培班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
(2)由国际学院招收分配到经济学院的2022级留学生已确定专业,不需再次进行志愿填报。
(3) 留级到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再参加分流,仍保留在留级前的专业学习。
(4) 转专业到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学习的学生,不再参加分流,仍保留在转专业录取时的专业学习;转专业时录取为经济学类的学生需参加此次专业分流。
(5) 因休学、复学等原因编入到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学习并已分流的学生,不再参加分流,仍保留在原招生录取时或以前分流时所确定的专业;未参加过专业分流的学生需参加此次专业分流。
五、专业分流办法
(一)可分流专业及人数
可分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金融学。
根据《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6号)第十条“各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由学院根据专业的教学及实验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合理设定上限,可接收学生人数下限设定为25人”,结合我院实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为40人,经济学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为45人,金融学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上限为78人。
(二)录取规则
基于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排名靠前的学生具有优先选择权。具体录取时,首先按照学生填报的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人数达到该专业接收人数上限,按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录取,当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人数达到该专业接收人数上限,按学生填报的第三志愿录取。
特殊情况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六、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一)具体工作安排
1. 各专业组织宣传和答疑
各专业安排时间和组织专家教授就专业设置、专业前沿、核心能力培养及专业就业趋势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引导、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2.学院公布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为确保学院专业分流各环节的工作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院将于2024年3月18日公布全年级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成绩统计数据为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截止至2024年3月18日上午8:00的数据。
3.学生申请
学生应充分了解学院专业分流细则和工作方案,加强与班主任、科任老师的沟通与咨询,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纸质版并手写签名和日期,由各班班委将纸质版志愿表收齐后于3月21日下午 17:00 前统一提交到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经济学院301室)。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时,每生必须填写3个不同志愿,所填志愿必须为经济学大类内可分流专业,否则不予接收。提交截止时间后,学生不得再更改志愿。超过学院规定的截止时间仍未提交志愿表的学生,视为服从调剂。
4.学院审核、公示
本科教学办汇总学生提交的《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由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学院信息公布平台(学院公告栏和班级 QQ 群)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及时按规定将《广西大学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5.学校审核、公示
教务处组织相关单位审核各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名单,并在学校文件管理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6.学院汇总编班
学院根据每个专业最终确定的人数重新编班。分流后的学生基本信息、重新编班数据,由学院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调整时,学生所在专业、班级的编号需要调整,学号不变,其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专业、班级编号由教务处设定。
(二)申诉渠道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如对答复有异议,工作小组将相关情况向学院领导班子报告,由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回复。
七、分流工作日程表
学院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单位 |
3月18日前 |
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
学院 |
3月18日前 |
各专业安排时间和组织专家教授就专业设置、专业前沿、核心能力培养及专业就业趋势等内容对学生进行引导、 及时解答学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疑问,指导学生科学、理性的选择专业 |
学院 各专业 |
3月18日 |
学院公布全年级加权平均成绩排名 |
学院 |
3月18~21日 |
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
学院 |
3月21~22日 |
学院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
学院 |
3月22~29日 |
学院公示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提交《普通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报批表》到教务处 |
学院 |
3月29日前 |
确定分流专业编班数量,导入班级信息 |
学院 |
4月15日后 |
学院汇总编班学生信息,导入学生信息 |
学院 |
八、其他要求
(一)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西大教字〔2022〕106号)、《关于做好2022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办理。
(二)2022级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咨询电话:本科教学办(经济学院301室),办公电话:0771-3154865。
经济学院/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
2024年3月11日